湖北德普電氣股份公司關于申請綜合授信、設備融資租賃及應收賬款保理的公告
湖北德普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申請綜合授信、設備融資租賃及應收賬款保理的公告 一、基本情況 因經營發展需要,湖北德普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不超過20000萬元,期限1年,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以上授信額度用于辦理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銀行保函、銀行保理、信用證等業務,最終發生額以公司與銀行簽訂的合同為準。授權公司董事長簽署上述授信融資額度內的相關文件。上述綜合授信事項包含但不限于抵/質押(廠房、土地、設備、專利、應收賬款等)、信用與王國安、劉士杰、陳暢及其配偶以及湖北德普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等事項。 公司擬用設備進行融資租賃及應收賬款保理,申請不超過2000萬元融資額度,期限1年,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以上授信額度用于辦理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需,并授權公司董事長簽署上述融資額度內的相關文件。 超過22000萬元。上述綜合授信、設備融資租賃及應收賬款保理的額度不等同于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獲得的實際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以銀行等金融機構審批后與公司最終發生的融資金額為準。 二、表決和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度申請綜合授信、設備融資租賃及應收賬款保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申請授信的必要性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申請授信額度是公司實現業務發展及經營的正常所需,通過銀行授信的貸款、設備融資租賃及應收賬款保理方式為自身發展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財務狀況,對公司日常性經營產生積極的影響,進一步促進公司業務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備查文件 《湖北德普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湖北德普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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